关键词: 招教考试
招聘时间:另行公告
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拟组织赴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开展2024年优秀教育人才专场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年龄、专业等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博士、硕士、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招聘编制内教师12名。
招聘对象不含福州市(含县区)在编教师和参聘教师。其他编制内人员报考,需在资格审核时提供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或《离职证明》。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各岗位详见附件1。
2.年龄要求:本科毕业生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硕士学位研究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3.学历学位要求:需持有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
4.教师资格证要求:符合本批次公告要求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四、各场次招聘具体安排
另行公告,详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栏目(网址:http://www.mawei.gov.cn/xjwz/zwgk/zfxxgkzdgz/jy/,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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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办法
(一)第一类对象:直接考核招聘
1.招聘岗位:本公告附表中所有岗位。
2.招聘范围:博士、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3.考核方式:采用直接考核、双向选择的方式招聘。由马尾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小组通过面谈,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专业素养和岗位匹配程度等情况择优聘用。
(二)第二类对象:面试考核方式招聘
1.招聘岗位:本公告附表所列岗位减去第一类直接考核对象使用的相应岗位。
2.招聘范围:硕士。
3.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时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确因工作需要须开考的岗位,经延长报名时间及征求人社局意见后适当放宽比例要求。
4.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的学科教材。考生现场自行准备的教学方案、教学步骤等内容不记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设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招聘岗位不分面试组的,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招聘岗位因参考人数多需进行分组面试的,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 = 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 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最终面试成绩等将在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栏目公布(网址:http://www.mawei.gov.cn/xjwz/zwgk/zfxxgkzdgz/jy/,下同)。
6.选岗、签约: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计划的1:1比例确定选岗人选。面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按面试成绩中的片段教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选;若以上成绩也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选。拟选岗人员因故放弃选岗资格,其空额可在该岗位未进入选岗人员中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根据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另行安排。
按照不同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次序,组织拟选岗人员自主选岗并签订就业协议书。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后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规定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由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组织的体检及岗前培训,体检及岗前培训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岗前培训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拟聘用人员完成体检、审档考察等程序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4.资格审核贯穿全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书)或相关证件(书)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未按时来档或审档、考察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6)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的。
5.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4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告知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591-63190303)。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6.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2024年8月16日。
七、福利待遇
1.补助:对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本科、研究生阶段均在“双一流”建设高校相应建设学科、境外著名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给予50万元人才补助,其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30万元人才补助。“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本科生,给予15万元人才补助;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1万元人才补助。
2.住房:对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由马尾区政府提供一套马尾区内面积在80㎡及以上的商品房供其居住,服务满8年后,可享有该商品房所有权。
3.职称:对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职称评审上不受学校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限制。博士试用期满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可确认并聘任为一级教师;在一级教师岗位工作满两年,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的,参加福州市教育局组织的高级教师职称业务能力考核合格后,可确认并聘任为高级教师。“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可确认并聘任为二级教师;符合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既可以参加用人单位的正常晋升又可使用教育系统统筹岗位评聘中高级教师职称。
4.子女入学等服务:对招聘的优秀教育人才子女,可由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优质幼儿园或义务教育学校就读。配偶需要在我区安排就业的,根据就业情况和个人条件协助安排解决。
5.“凤来雁归”工程: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的福州市外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其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的父母)长期在马尾工作、定居且具有福州常住户口,本人可按有关规定申请调动来马尾。
6.E类人才落地补助:根据《福州市级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引进的博士经申请认定为福州市高层次E类人才,按15万元的标准给予落地补助。
其他未予说明的福利待遇按《马尾区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十项措施》(修订版)《马尾区基础教育强师惠师十条措施》执行(详见附件)。
八、其他说明
1.境内学历和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5.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对博士和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6.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允许应聘人员按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低学历报考相应岗位。
8.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标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允许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由毕业高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并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号码)。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9.本公告按“月日”格式写的时间均指2024年。
本次招聘考试解释权归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591-63190303(工作日上班时间),QQ群号:89166380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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